瞄準改革方向,從六個方面統籌抓好化債與發展
- 發布時間:2024-12-31 18:33:39
- 來源:中宏網
2024年12月23至24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要求,要大力推進財政科學管理,推進零基預算改革,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堅決兜牢基層“三?!钡拙€,加大財會監督力度,提升財政治理效能,更好服務保障黨中央治國理政、當家理財。
近年來,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作為地方政府融資的重要手段,在促進投資、穩定增長、改善民生和彌補發展短板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從2024年起,我國將連續五年每年安排8000億元專項債券用于化解地方隱性債務,累計可置換隱性債務4萬億元,加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此舉為地方政府騰出了更多發展經濟和保障民生的空間。此次化債工作在思路上有重要轉變:從應急處置轉向主動化解,從點狀式排雷轉向整體性除險,從隱性債務與法定債務“雙軌”管理轉向全面規范透明的管理,并且從單純防風險轉向防風險與促進發展的并重。這一系列變化表明,中國政府在化債方面采取了更加積極主動的工作方式,旨在通過政策組合解決債務問題的同時,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調整新增債務限額分配方式。在新增債務限額的分配上,應對欠發達地區的優質項目給予適度傾斜,減少地方財力、債務風險等因素的影響,更多關注項目的成熟度和收益能力。可以根據各地區的實際需求和經濟發展水平,調整債務分配比例,確保欠發達地區能夠獲得足夠的債務支持,避免因債務限額不足影響地方經濟發展。省級政府應根據區域協調發展需求,合理分配債務額度,增強對欠發達市縣的支持。
提高化債資金的使用效率。政府應優先支持解決地方金融機構和地方企業的債務問題,通過將高息債務轉化為低息債務,延長債務期限,將短期債務轉為中長期債務,從而減輕地方政府債務償還壓力,提高債務的償還可持續性。地方金融機構和企業應繼續參與地方的投融資項目,作為申請化債資金的前提條件,從而放大化債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地方經濟的良性循環。
完善債務市場化管理機制。應推動地方政府債務從隱性向顯性轉變,提高債務透明度,建立健全債務評估體系,推動債務的市場化定價和風險管理,加強對地方債務的評估和監督。同時,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的信用評級機制,強化債務風險的市場化監測與管理,防范因高杠桿債務而引發的潛在風險。
優化應收賬款融資機制。地方政府可以引導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服務,幫助企業以應收賬款為擔保獲得資金,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通過設立專項融資渠道,進一步釋放地方經濟活力,推動企業資金流動性改善;還可以設立應收賬款清算專項基金,用于幫助企業加快清算應收賬款,特別是中小企業面臨的回款困難問題,提升資金流動性;由政府牽頭,在企業與客戶之間發揮協調作用,推動賬款結算,盡快回收應收賬款,提高企業的資金流動性。
完善債券績效管理和風險防控機制。地方政府應建立健全債券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包括前端的舉債監管、中端的全程跟蹤和末端的績效問效。財政部門要全程追蹤項目進展,建立支出進度通報預警制度,確保資金使用高效。對債券使用績效較好的地區,應給予新增債務額度上的傾斜;對存在問題的地區,應通過限制債券發行、扣減額度等措施進行約束,確保債務資金的合規和有效使用。同時地方政府可以推行零基預算模式,結合績效評價,更加科學地規劃財政資金的使用。通過明確每項支出的必要性和效果,優化資金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優化債券項目管理和審批流程。為提高專項債券的使用效率,應建立統一的債券項目管理平臺,實現財政系統和發改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減少重復填報和審批流程。通過簡化債券申報和審批程序,可以加速債券資金的流動,確保債券資金及時到位并高效使用。此外,建議成立由財政、發改等多部門組成的專項債券項目協調機制,統一項目審批標準,確保債券項目順利實施。
綜上所述,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具有復雜性和長期性。盡管本次大規模的債務置換極大地緩解了地方隱性債務的壓力,但未來地方債務化解依然面臨挑戰。要統籌抓好地方化債與發展,各級政府應強化對隱性債務的財政支持,同時明確金融管理部門的政策舉措,推動金融資源向地方平臺傾斜,尤其是經營性債務方面,確保債務管理逐步實現規范化和市場化。(作者:涂永紅,中國人民大大學長江經濟帶研究院院長;張鶴,劉國建中國人民大學長江經濟帶研究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