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章志:加強二級學院建設 推動學科高質量發展
- 發布時間:2024-05-09 10:52:55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知識產權學院和知識產權學科建設是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不可或缺的內容,已納入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頂層設計。《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規定,依托相關高校布局一批國家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基地,加強相關高校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知識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進一步要求,推動央地共建知識產權學院、研究院,探索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新路徑。在知識產權學科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的背景下,要保障知識產權學科的高質量發展,必須加強知識產權學院建設,學院建設是學科發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
推進建設進展
二級學院是大學以關聯學科或專業集聚為基礎、經嚴格的審核程序而設立、具有穩定建制且被授予相應教育管理權限的高校二級組成單位。二級學院與獨立學院有所不同,獨立學院主要是指高校與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建設、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實施本科學歷教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高等教育主體。二級學院也不同于掛靠學院,掛靠學院一般是根據高校發展方向調整或臨時任務要求而組建、建設周期相對較短、沒有相應建制和權限、相關工作開展依托現有某個二級學院進行的高校單位。
高校的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等職能一般都要通過二級學院來具體承接、履行和實現。雖然我國已有不少高校建立了知識產權學院、研究院,但大部分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二級學院,多屬于掛靠學院性質。縱向上看,知識產權學院的整體發展歷程相對較短,在自身發展不充分的條件下難以產生獨立學院性質的知識產權學院;橫向上看,知識產權學院相較于其他學院雖然起步晚但是發展快,現有掛靠學院性質的知識產權學院尚有較大發展空間,邁向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既符合學院自身發展規律。
知識產權學院建設與知識產權學科建設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知識產權作為新興交叉學科,一方面與理、工、農、醫等諸多學科有著緊密聯系,知識產權學科的發展能為其他學科的發展提供良好支撐;另一方面已實現與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等傳統學科的相對獨立,且發展速度快于傳統學科,高校在投入的邊際收益方面也將高于傳統學科。鑒于知識產權碩士專業學位已經納入《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首個知識產權交叉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已獲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知識產權學科建設業已取得顯著成效,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的條件也愈發成熟。
聚焦建設難點
高校層面需要加強重視程度。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過程中,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成為共識,高校應當因勢利導、乘勢而上,重視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但一些高校基于業務分工對知識產權的理解容易定勢于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服務等分散環節,未能從整體上認識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以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統籌知識產權學科發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尚未形成共識,納入學校當期發展規劃和相關議事日程更是存在較大難度,現有掛靠學院性質的知識產權學院在高校整體發展中處于邊緣地位。
學院層面應當理順管理機制。現有掛靠學院性質的知識產權學院,因缺乏相應教育管理權限,在行政管理方面受制于被掛靠學院,既有管理機制難以滿足知識產權學院發展需求。即便按照被掛靠學院既有行政管理方式開展工作,也使知識產權學院在學科建設、課程設置、師資引進、招生就業、財務管理、考核評價等方面缺乏授權、多頭制約,行政事務開展不暢、學術資源分配不均等因素限制了知識產權學院的正常工作和創新發展。
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有待加強。當前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已與高校主體密不可分,近年來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高校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高校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試點單位、知識產權培養培訓基地等項目建設或推進均需高校發揮重要作用。知識產權領域“一高校多基地”的發展趨勢已經形成,各類基地在具體建設內容上存在交叉,依托學校職能部門領銜完成相關建設任務難免捉襟見肘,也難以達到理論與實踐交融的效果,建設二級知識產權學院以牽頭相關任務或活動具有緊迫性和必要性。
落實建設任務
提高重視程度,凝聚發展共識。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除需自下而上的基礎夯實,還需自上而下的科學決斷。高校應充分認識到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要內容,需加大投入力度,結合自身辦學特色主動開展學科交叉,集聚有利于新學院建設發展的各類資源,以積極的高校實踐呼應國家頂層設計。而且,在知識產權領域具有較優質的教學科研資源、較長時期的人才培養實踐、較為豐富的社會服務經驗的相關高校,更要敢想敢為、善作善成,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樹立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引領知識產權學科發展的表率。
優化管理機制,探索分步建設。高校二級學院建設因涉及多方面因素很難一蹴而就,掛靠學院性質的知識產權學院可先建成學校直屬系或科教產融合學院作為過渡,以階梯式發展實現二級學院建設目標。而其中關鍵是取得學校在行政管理和學術管理上的相應授權:授以基本的行政管理權限,厘清其與被掛靠學院的行政管理界限,根據知識產權領域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的活動規律構建相應管理機制;授以基本的學術管理權限,不斷提高在知識產權領域學科建設、成果評價、人才引進、職稱評審等方面的議事決策能力。
完善高校治理,突出學院引領。在建立健全高校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知識產權管理委員會、知識產權管理服務機構、知識產權運營機構、院系、項目組等多層級聯動的高校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同時,重點加強二級知識產權學院建設,通過聯合各職能部門、整合各種資源,為校域知識產權治理提供持續支持,并通過跨層次跨部門跨任務的相互配合、資源共享,不斷優化知識產權管理協調機制。另外,要發揮知識產權客體廣泛的優勢,不斷挖掘知識產權服務校內其他院系和科研團隊的潛力,獲取價值認可。同時,拓展知識產權學院外聯其他高校院所、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等主體的能力,提升學院社會影響力。
(葛章志 中國科大知識產權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