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關系法》護航對外開放行穩致遠
- 發布時間:2023-07-24 10:01:35
- 來源:中宏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系法》的出臺充分反映了我國現階段對于對外關系工作的重視,是在百年變局的世界局勢下,為我國提供了開展對外工作的根本遵循。
首先,明確了我國對外工作的開展要和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相結合。我們要統籌好國內、國際兩篇“大文章”,二者互為依靠,互為支持。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需要一個穩定的外部環境,而對外工作的有效開展可以為我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外部支撐。
其次,本法的推出使得全球安全倡議、全球發展倡議、全球文明倡議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固定下來,而不僅僅是停留在倡議理念階段。本法首次將“三大倡議”進行了系統提煉,體現為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安全觀,公平普惠、開放合作、全面協調、創新聯動的發展觀和平等、互鑒、對話、包容的文明觀。這為“三大倡議”由理念變為現實,落地并指導實踐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再次,本法為我國處理國際事務糾紛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國當前正面臨著復雜的國際環境與“驚濤駭浪”的國際局勢,存在著眾多不確定、不穩定因素,這意味著涉外工作需要處理日益增多的國際摩擦與沖突。本法的推出是我國全面依法治國在涉外領域的體現,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以及《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等涉外規章制度的系統性規定,是我國反對長臂管轄、單邊主義的重要手段。
最后,本法更加重要的意義在于,它體現了我國開展對外工作的根本宗旨,可以說也是我國向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為我國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對外工作指明了方向。政治方面,旗幟鮮明地反對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尊重各國人民自主選擇發展道路。同時踐行多邊主義,推動全球治理的改革,尊重人權等等;軍事方面,反對軍備競賽,禁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維護國際和平;經濟方面,反對脫鉤斷鏈與保護主義,倡導對外開放、互利共贏,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文化交流方面,重視民間對外交流的作用,特別提到了鼓勵民間對外交流并對突出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這意味著我國將毫不猶豫地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對外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而且是圍繞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負責任地開放。(作者:申宇婧,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