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厘清市場和政府邊界的主要發力點
- 發布時間:2023-06-28 10:58:45
- 來源:中宏網
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平衡問題是人類社會進入工業文明時代后在經濟學、政治學和社會學領域的一項長久的核心命題。政府與市場關系的處理,既有現代經濟與社會的共性,也有基于不同發展階段和不同經濟體的個性。在當前全球經濟格局重構、國際規則重修、信息科技深度演繹的大變局之下,我國宏觀經濟正處于“三期疊加”的發展環境,中短期正面臨“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同時,也應該看到,目前我國正突出面臨著“通縮”的風險。這種國內外宏觀背景之下,營商環境的短期改善和長期建設,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視,逐步改善市場預期不足、內外需市場環境不佳的局面?;诖?,需要我們保持好定力,不自亂陣腳,堅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原則不動搖。
一、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關鍵在于明確政府邊界
黨的二十大報告從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歷史任務出發,強調“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作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戰略部署。
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理論上要實現“有效的市場”和“有為的政府”兩個目標,一是政府的邊界,二是市場的邊界,二者是一對相互依存、此消彼長的存在。實際工作中,政府作為“看得見的手”,其邊界如何界定是其中的應然之意。明確政府邊界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不亂作為,明確政府管理的邊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有競爭不充分、信息不對等、搭便車等市場失靈問題,也有我國受計劃經濟時代的影響而延續下來的政府管得過多過死、“一刀切”等諸多問題,導致部分欠發達地區的企業家“有問題找市長”的現象,說明了政府管理的邊界依然在“管資源配置”錯位。
從實際情況看,當前我國部分區域的營商環境還難以滿足市場主體的合理訴求,辦事難、融資貴、成本高、亂收費等問題依然阻礙了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究其原因,主要還在于某些地方和政府部門的“萬能”思想依存,習慣于干預市場,簡單粗暴,以行政化的指令代替市場化的調節手段;同時,監管能力又不足,市場監管不力,市場壟斷問題難以解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難以營造,公共服務不但供給不足、而且沒有“普適性”。
主動貼近市場,找準服務的邊界。應該進一步明確,“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前置條件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市場的“無形之手”在配置資源方面的效率最高,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是其中的核心要素與手段。“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政府做好服務市場的工作,就是要確保有效的價格機制和公平正義的競爭機制能充分、完全地發揮作用?;诖?,一方面,政府的“經營”角色需要在充分競爭的市場領域完全退出;另一方面,政府要主動貼近市場,提高公共產品與服務的供給能力,維護市場秩序,通過服務市場的能力提升,釋放市場主體,尤其是廣大的中小微企業的活力和動力。
提升科技化水平與能力,科學界定宏觀調控的邊界。現代化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與貨幣的宏觀調控手段不可或缺,是彌補完全市場機制所出現的壟斷、信息不對稱等缺陷的有效手段,政府科學有效的宏觀調控手段是構成有為政府的一項核心內容。一方面,在收入分配領域,科學、透明、高效的分配機制是目前應該重點關注的領域,在營商環境的營造方面,需要重視地方政府行政性亂收費的問題,在過去的疫情三年和當下的經濟下行階段,尤其要關注相關的稅收和非稅性收入的數據表現,從公開數據來看,我國今年部分月份的稅收,包括個稅、增值稅、印花稅等在下降的同時,非稅性收入增長幅度較大,這個問題值得深思,背后是否會影響到我國的營商環境需要進一步考察。另一方面,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的宏觀調控,基于我國的國情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特色,這方面的政策不但包括財政與貨幣政策,也包括產業政策等,在這方面,在營商環境方面,需要提高決策與執行能力,注意效率與公平的匹配,避免增加的流動性的“脫實向虛”和對民營企業的歧視問題產生。
二、政府與市場邊界的模糊地帶
在當前我國經濟與社會的運行過程中,政府與市場邊界依然存在一些模糊地帶,在這些模糊地帶,主要表現為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的越位、錯位和缺位的問題,這也是廣大學者和企業家經常議論的話題。這些問題,在當下的中國能否有效解決,不但關系到當前能否有效化解“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也關系到能否實現我國營商環境能否得到持續優化。
政府職能越位。從實際情況看,在我國部分區域和行業內,依然存在著政府依靠行政化的“看得見的手”替代了市場的“看不見的手”,過度干預、“過分”指導了企業的市場競爭行為,不但扭曲了價格機制,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而且破壞了區域和行業內的市場環境,影響了市場的出清功能。目前,需要我們反思部分地區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過程中的“三去一降一補”的“一刀切”式的“關停并轉”做法,在雙碳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指標層層分解”出現的目標責任考核方式問題等;還有部分地區在招投標過程中的“雙招雙引”問題等。這些問題處理不當,不但破壞了當地的營商環境,也極易引發地方性或行業領域內(如金融、能源)的系統性風險。
政府職能錯位。政府職能錯位是我國在營商環境建設中,常常出現的老問題。一方面,表現為政府不同部門、不同層級的各部門間發生的職能混亂現象,導致政出多門,讓企業無所適從。另一方面,表現為政府部門習慣用部門政策或行政化手段代替法律,主要表現為用地方性政策抓企業、上項目推動招商引資,缺乏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但造成資源浪費,而且還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例如,在新能源汽車領域,2020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要求各省展開新能源汽車產能摸底調查,2021年3月,江蘇省率先公布調查結果,指出十幾家省內整車企業產能利用率低于10%,甚至低于2%,多個整車投資項目備案兩年仍未動工。以賽麟、拜騰、博駿、漢騰(江西)等品牌為例,這些項目基本上都已經爛尾了,這些汽車項目基本都有地方政府的身影。
政府職能缺位。政府職能缺位,指本來應當由政府生產和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政府卻沒有充分盡職盡責,甚至在某些公共領域出現了“真空”。在實際的營商環境建設中,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硬環境”和“軟環境”公共產品的缺失,包括水利設施、生態環境保護設施和其他必要基礎設施的建設仍然力度不夠;醫療、養老、失業、救濟以及其他社會保障服務的公共供給仍然不足。二是市場運行的標準和規則不健全,包括:市場經濟秩序不健全,競爭規則不完備,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等。這方面近期以來的問題比較多,以環保政策為例,部分地區的環保標準不夠清晰,甚至部分地區的職能部門也限于技術能力難以“說清”,給企業的環保技術改造造成困擾;另外,金融領域這方面的問題也一直很突出,主要表現在銀企信息不對稱,使得“銀行放貸難”和“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難以解決。三是監管不到位,部分領域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資質佳的企業難以經營、難以盈利,而“壞”企業卻利用其他手段獲取了市場資源。
三、新時代厘清市場和政府邊界的主要方向及發力點
新時代,在全球經濟格局重構的大變局之下,為了有效化解“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實現我國營商環境能否得到持續優化,需要進一步厘清市場和政府邊界,以“三張清單”為營商環境建設的主要方向,以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等三個方面為發力點,持續優化我國的營商環境,助力高質量發展。
以“三張清單”為營商環境建設的主要方向。我國近幾年在營商環境的建設上,已經取得了較大成績,這一點,從我國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排名上就可以看出來。這項成績的取得,歸根結底,在于我國以“三張清單”為核心建立起來的營商環境,在實踐層面,它也是厘清我國政府與市場關系的主要方向。
對市場主體而言,依據負面清單,“法無禁止皆可為”,開展投資經營。負面清單釋放了市場主體的活力和企業發展的動力,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對政府行為而言,有兩個清單,一是踐行權力清單,法無授權不可為。權力清單明晰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執法或行政職權。二是履行責任清單,法定責任必須履行。責任清單清楚地界定了各級政府的法定責任,政府各類部門能干什么、該干什么,由此得以被明確界定。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健全營商環境法律體系。建設新時代的營商環境的法律體系,需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為釋放市場活力和創造力提供法治條件。著重開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強立法工作,完善營商法律法規。今后一段時期,需要著重完善土地管理、金融證券、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健全商事組織、商事行為等商事法律制度。二是加強執法能力。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和違法必究是這項工作不可動搖的原則。今后一段時期,尤其要加強嚴格規范公正嚴明執法,科學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建立標準一致、互聯互通的政府監管執法信息系統。三是健全產權制度,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必須進一步完善非公有制企業、農村土地等產權保護制度,健全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建立防范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懲罰性賠償制度,通過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打擊各種侵權行為。
對標國際一流標準,提升營商環境國際化水平。在全球經濟格局重構的大變局之下,要進一步營造我國更加開放、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需要對標國際一流標準,主動尋找差距并補齊短板,不斷提高對外開放層次與水平。第一,學習國際營商環境營造的先進經驗。這一方面,需要首先將發達國家分為兩類,一是以英美國家為代表的案例法國家與地區(我國的香港也屬此列);二是以德法日為代表的成文法國家與地區(也被稱作大陸法系),我國作為成文法系國家,在營商環境的建設上,更應該參考德法日這些國家的營商環境,這些國家在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上,與英美國家也大不相同。第二,對標國際一流標準,優化營商環境評價及建設指標。參考世界銀行營商環境(采用了新的營商環境新的評價標準,BEE)評比的新舉措和新標準,結合我國實際,建設新時代我國面向世界的高水平營商環境,相應改進和完善國內已有的營商環境指標體系,拓寬相關指標數據采集及評估方式。第三,要積極推動制度型開放,提升對外開放的層次。深刻認識到“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的重要性,推動我國新時代的營商環境建設。
提高便利化政務服務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在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的基礎上,通過深化改革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實現政府的“聰明治理”,即在尊重市場規律的基礎上,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提供良性的制度供給和高效的公共服務,為市場主體從事市場活動創造優質的外部環境,以此來達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目的。具體內容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確保政策執行到位;創新政府宏觀管理,切實降低企業稅費負擔;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大力破除行政性壟斷;健全政企溝通機制,深化“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等等,這些工作已經在開展,需要不同層級的政府機構和部門不遺余力的推動這些工作的貫徹實施。(作者:郭迎鋒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