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汽車消費支持政策,釋放汽車消費潛力
- 發布時間:2022-06-29 09:39:12
- 來源:中宏網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消費是經濟的主要拉動力,是當前推動經濟運行回歸正軌的重要發力點,促進消費政策能出盡出。汽車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汽車消費具有消費占比高、增長空間大、帶動效應強、產業鏈條長等特點,是擴大內需、拉動消費的重點領域。加大汽車消費支持政策,釋放汽車消費潛力,對進一步提振消費,助推國民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激發二手車市場活力,促進汽車更新消費。一是落實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加快破解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卡脖子”難題,積極回應各地方政府的“環保訴求”,加快統一各地車輛排放標準和限行政策;針對二手車交易所產生的稅收遠遠不及新車銷售,導致地方政府的政策落實動力不足難題,強化二手車稅收管理,深化汽車流通領域的“放管服”改革。二是規范二手車交易市場。圍繞二手車市場的實際交易需求,加快建立二手車臨時產權登記制度,探索構建二手車統一定價標準和認證體系,助力二手車交易市場加速流轉;依托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搭建全國統一的二手車質量追溯體系,加快二手車信息和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二手車交易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三是鼓勵二手車企業品牌化、連鎖化、服務化經營。加強二手車品牌認證建設,借助品牌效應幫助企業拓展市場,破解二手車市場的“檸檬效應”,加快改變二手車“小散弱”發展格局;適應消費者日益增加的消費需求,提升二手車企業管理能力、業務能力,持續推動數字變革下二手車零售的客戶體驗轉型。
支持新能源汽車消費,培育消費新增長點。一是不斷加強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商超、居民社區充電換電設施建設安裝,強化城鄉地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保障能力,加強基礎設施運營、維修和網絡服務;基于消費的場景差異化,探索創新多元化能源補能模式,提升新能源汽車維修網點覆蓋率;加強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攻關、基礎設備供應和專業人員配備,解決新能源汽車基礎配套設施薄弱、充電時間長等問題。二是持續優化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方式。警惕新能源汽車購置稅優惠政策效應的“邊際遞減”,充分挖掘新能源汽車潛在用戶需求,圍繞充電環境、品牌定位、企業口碑等影響消費者做出購車選擇的因素,通過減免停車場充電停車費用、增設超級充電樁優惠套餐等方式,構建起覆蓋新能源汽車使用壽命的可持續“隱性補貼”體系。三是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充分挖掘小城市和縣鄉市場的消費潛力,特別是在公共交通相對不便的縣鄉市場,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汽車電動化出行;制定符合鄉鎮消費者的購車價位,借助農村市場和廣大農民的購買力,提振農村新能源汽車需求。
完善平行進口政策,給與消費者更多選擇。一是擴大平行進口汽車規模。持續擴大平行進口汽車業務規模,放寬平行進口汽車的數量限制,拓寬汽車平行進口試點范圍,鼓勵更多下沉市場車商進入平行進口汽車行業;優化平行汽車進口結構,適當提升貨車和客車進口規模;豐富進口汽車款型,包括電動車、混動車、氫動車等,釋放汽車高端換購市場潛力。二是建立健全平行進口汽車售后服務體系。加大平行進口汽車售后服務政策支持,推進平行進口汽車“三包”責任保險政策全面試點應用;以平行進口汽車為切入點,成立售后服務工作小組,推動有關規范、標準的起草和制定;通過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手段,為平行進口汽車用戶提供統一維修、延保、個性化改裝等延伸服務。三是持續提升汽車平行進口貿易便利化水平。進一步優化平行進口汽車報關、通關、認證等流程,加快建立統一的平行進口汽車查驗標準,加強平行進口汽車注冊登記管理,促進相關試點企業披露平行進口汽車的污染控制、排放檢驗和維修技術等信息,緩解“國六”排放標準實施及新冠疫情的影響和沖擊。
發展汽車融資租賃,激活汽車供給和消費需求。一是完善汽車融資租賃稅收政策和信貸支持。對于從事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汽車金融公司等市場主體,給予投資抵扣、加速折舊和租金計入成本等稅收優惠,提供信貸支持,拓寬融資租賃服務覆蓋面,推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健康發展。二是成立汽車融資租賃信息平臺。以數字技術為依托,搭建連接供應商、出租人和承租人等融資租賃參與主體的汽車融資租賃信息數據共享平臺,助力汽車融資租賃市場設施高水平建設、高標準聯通,降低汽車融資租賃參與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引發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三是加強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監管。結合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實際,推行融資租賃公司合規開展汽車融資租賃業務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規;規范汽車融資租賃公司廣告宣傳、費用收取、租后管理、糾紛處理等內容,打造市場化法治化汽車融資租賃發展環境。四是建立健全汽車融資租賃保險體系。發揮保險在促進汽車融資租賃發展中的作用,通過履約增信、構建生態、資金融通和風險管理等方式,推動汽車融資租賃發展實現新突破。(作者:黃慶華,系中宏觀察員、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潘婷,西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