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建立普惠金融考核評價體系
- 發布時間:2022-06-27 08:44:12
- 來源:中宏網
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地方政府與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必須規范金融市場行為,嚴厲打擊投機操縱和非法集資行為,遏制投機性購房需求,關鍵在于處理好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的關系。
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要著力振興實體經濟,要保持實體經濟與虛擬經濟金融體系協調發展,要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既要推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也要注重實用新技術、新業態全面改造升級,發揚“工匠精神”,加強中國品牌建設,培育更多的“百年老店”,擴大高質量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市場和客戶的需求,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在經濟轉型期,銀行要扎實做好風險評估、風險預警、風險處置等工作,指導轄內分(支)機構開展實地調研,研究分析本行業務發展趨勢,從區域、行業、產品等多個維度通盤考慮風險管理工作,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創新金融產品要素設計、完善風險識別方法,全面提升風險防范能力。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不斷提高普惠金融服務的覆蓋率、可得性和滿意度,使最廣大人民群眾公平分享金融改革發展的成果。筆者認為,主要做好以下幾點:
建立地方普惠金融考核評價制度。建立由地方政府金融辦主導,人民銀行和銀保監局配合,轄內各金融機構都參與的考核評價機制,重點考核金融機構落實國家金融政策情況,金融生態建設情況,從存款、貸款投向(重點項目建設、鄉村振興、精準扶貧、普惠金融、小微企業及民生工程等)、風險管控能力、信用體系建設、金融服務水平等五方面進行全面評價,按照百分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價。
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及權重。根據金融機構經營的特點評價指標體系應遵循客觀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注重社會效果與經濟效果、長遠利益與短期利益、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的結合,兼顧商業銀行的業務特點,建立考核指標體系。分別從人民銀行、銀保監局、商業銀行、企業和客戶采集信息數據,進行綜合評價,評價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實行透明化的考核評價工作。
綜合運用考核評價結果。地方政府從五個方面,對商業銀行在本地區履職質量、履職規范和履職效率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對年度考核評價優秀的單位地方政府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同時,在財政性存款、重點項目建設,稅收減免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對考核評價較差的單位要通報批評,要責成有關金融機構查找原因認真整改,敦促金融機構轉變經營思路,不忘初心,回歸本源,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以支持陜西經濟快速高質量的發展。(作者:張衛平,中宏觀察員、陜西省改革發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員)